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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網消息,彭博社報道日前報道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高等法院裁定紫光集團違反了一項與美元債券掛鉤的支付支持協議,這意味著債權人在一場更廣泛的法律糾紛中取得了關鍵性勝利,而這場糾紛涉及到中國企業(yè)通常采用的舉債做法。
2021年8月24日,紫光集團表示收到通知,花旗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花旗國際,為4.5億美元債信托人)作為原告向紫光集團發(fā)出《起訴書》,案由為債務糾紛,訴訟請求為償還4.5億美元債的未償還本金及相關利息、費用和/或其他法院認可的損失等,受理機構為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高等法院。
該法院于近日裁定紫光集團支付4.838億美元債本息。
近年來境內發(fā)行人目前出現一波違約浪潮,不少中國大陸公司徘徊在債務違約邊緣,離岸債權人應尋求各種渠道確保追回資金,其中一項策略是在境外執(zhí)行維好協議,對債務人施加跨境壓力。
彭博社認為,該裁決可能會重振全球投資者對中國離岸信貸市場的信心,維好協議仍然是許多已經違約或面臨支付風險的債券的主要特征。上個月,在香港同一法院駁回了針對另一家主要違約方北大方正集團公司的三起類似訴訟后,投資者情緒受挫。
2021年7月,債權人以紫光集團資不抵債,但仍有重整價值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申請進入破產重整。
紫光集團與方正案件的“主要區(qū)別”在于,“紫光集團的債券違約,導致目前的索賠發(fā)生在該發(fā)行人于2021年7月16日被勒令重整之前。而方正集團的情況不同,”法庭裁決援引法官Jonathan Harris的話說。他還主持過方正案件。
(校對/楊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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