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的細節(jié)|“超少子化”現象思考:鄰國日韓的經驗與教訓
2023-08-23 08:28:59    騰訊網

【編者按】

2011年至今,我國生育政策已從“雙獨二孩”發(fā)展到“全面三孩”。歷經10年嬗變,“讓不讓生”已不再是問題,取而代之的是“想不想生”和“生了怎么養(yǎng)”。


(資料圖片)

回顧政策歷程,10年間,從2011年的“雙獨二孩”,到2013年的“單獨二孩”,再到2016年實施“全面二孩”,2021年放開“三孩”,這表明政府提高人口生育水平的決心。事實上,生育背后還有諸多復雜的社會因素相互牽扯,“說生就生”并不容易。

基于此,澎湃新聞推出“生育的細節(jié)”系列報道,精選國內外新刊發(fā)的人口研究,將后人口轉型時期人們的生育決策及行為置于“顯微鏡”下,以人為本,探究細節(jié)。

今日,本系列推出第十七篇,關注日韓的生育支持政策。同為儒家文化國家,中日韓三國有著相似的社會文化背景,日韓“提早”應對“少子化”的系列改革,對我國有何鏡鑒?

日韓兩國2022年的總和生育率(指一個國家或地區(qū)的婦女在育齡期間,每位婦女平均生育的子女數量,以下簡稱“生育率”)均創(chuàng)歷史新低。

據日本厚生勞動省6月2日消息,日本2022年總和生育率為1.26,已連續(xù)7年下降。韓國2022年的總和生育率為0.78,創(chuàng)下1970年開始相關統(tǒng)計以來的最低值,并再度刷新全球最低紀錄。日本政府日前警告稱,人口下降正在讓該國走向“社會功能障礙的邊緣”。

作為第一個迎接“少子化”的東亞國家,日本從1992年以來即推出諸多應對“低生育率”的措施,韓國的相應政策于2003年啟動,我國的生育政策放寬則始于2011年。

考慮到中日韓三國在經濟發(fā)展歷程及社會文化背景上具有相似性,且同樣面臨生育率下降的趨勢,不少學者聚焦更早應對“少子化”的日韓的生育政策改革,以求鏡鑒。

《“超少子化”現象的政策思考——兼論日本與韓國的經驗與教訓》論文附圖

日本的“小奇跡”與“大衰減”

日媒近期的報道把岡山縣奈義町稱為“奇跡之城”。因為在日本全國平均生育率為1.37、創(chuàng)下最低紀錄的背景下,奈義町縣2019年的生育率達到了2.95,2021年仍然保持在2.68,“家有三孩”成為常態(tài)。

此地引起了日本國內外的廣泛關注,每年接待50多次來自國內外的訪問團體,包括來自美國、韓國、荷蘭和卡塔爾等國家的“取經團”。日本首相岸田文雄于2月19日專門視察奈義町。

從2002年開始,為了阻止人口減少,奈義町將議員人數從14人減少到10人,還削減了補貼和補助,并與居民合作,最終籌集到大約1.6億日元(100日元約合5.22元人民幣)的財政資金。從此,奈義町實現小學初中教材免費,高中以下學生醫(yī)療免費,以及高中生每人每年獲得24萬日元補助。

2007年,奈義町成立保育支持機構“兒童之家”。除了提供臨時照顧小孩的服務外,它還能夠讓父母與孩子在其樂融融的氛圍中交流。工作人員由已經完成撫養(yǎng)任務和正在養(yǎng)育孩子的母親以及其他各年齡段的居民組成。

奈義町大力支持兒童保育的名聲逐漸傳播開來,使得更多年輕人搬到該地區(qū)。出生率上升的同時,老年人的死亡率在減少。

事實上,奈義町只是一個人口約5700人的基層地區(qū)。在日本全國,自1974年開始,生育率一直低于人口更替水平(即2.1,指一對夫妻一生平均生育兩個子女),時至今日仍深陷“低生育率陷阱”之中。

面對生育率下降和晚婚化加劇的局面,日本政府自1992年開始制定和實施了一系列家庭政策。這些政策既包括稅收減免和經濟援助政策,也涵蓋育兒休假、保育機構和母子醫(yī)療保障等方面的支持舉措。

那么,日本的家庭政策是否可以有效提高民眾的婚育意愿?今年1月刊發(fā)于北大核心期刊《中國青年研究》的一項研究由此切入,該研究基于日本的結婚和生育調查數據,分析了日本家庭政策對青年群體結婚和生育意愿的影響,并重點關注了中產階層青年。

該研究使用的數據主要來自日本明治安田研究所于2022年和2009年組織實施的“婚姻與生育相關的調查”項目。其中,2022年的調查主要用于對比研究。問卷實驗調查數據共調查了7494位20-40歲的日本未婚男女。

通過數據分析,研究發(fā)現,日本家庭政策只能提高青年群體的結婚意愿,卻無法提高生育意愿。這可能是生育成本過高,家庭政策所提供的補助在高昂的育兒成本面前“杯水車薪”的緣故。

其次,研究發(fā)現,在“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tǒng)社會性別分工下,由于日本中產階層女性在結婚和生育問題上面臨的壓力較大,其結婚意愿更容易受到家庭政策的影響而提高。這證明了中產階層女性是家庭政策的重點關注人群。作者提出,我國家庭政策體系在制定時,也需要高度關注這些重點人群。

最后,作者分析,日本晚婚和低生育出現的另一社會背景是長期和終身雇傭文化下出現的長時間勞動工作模式。在這一模式下,超負荷工作和加班成了日本雇員的生活常態(tài),而家庭中女性又需要承擔大部分家務和照顧老幼的責任,不少女性在結婚和生育后不得不辭掉工作,成為家庭主婦。

“因此,長時間勞動工作模式會造成高學歷女性的結婚和生育成本進一步提高,其結婚和生育意愿進一步下降。我國也要警惕長時間勞動工作模式對結婚和生育率帶來的負面影響,其不利于人口長期均衡發(fā)展?!弊髡邔懙?。

“三不”與“三棄”,韓國年輕人為何放棄婚育?

目前在韓國非常盛行“三不主義”,即“不約會”“不結婚”“不生子”。更早前,在2010年代,韓國媒體經常使用“三棄”來描述年輕一代的生活意識——放棄愛情、婚姻和生育。

而在20世紀中期,韓國人口增長率曾經達到世界最高,20世紀20年代至60年代之間,韓國的生育率始終維持在6.0以上的高水平。

其時,為解決高生育、高人口增長等人口膨脹問題,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韓國實施了抑制生育政策,短期內解決了人口快速膨脹的難題,為擺脫貧困和促進經濟增長做出貢獻,成為“全球典范”。

其后20多年間,韓國生育率一路跌破2.1的人口更替水平,進入低生育時期。2002年和2005年,韓國生育率持續(xù)下滑到1.18和1.08,跌破1.3的超低生育標準;2018年其生育率跌破1降至0.97,成為全球唯一的生育率低于1的國家。

2019年末,韓國開始出現“人口負增長”。

面對人口危機的浮現,韓國政府從2005年開始生育政策轉型,推出系列鼓勵生育政策并不斷加碼,可始終未能扭轉其生育率下跌的勢頭。韓國生育也成了不少東北亞及人口領域學者的研究課題。

那么,韓國的鼓勵生育政策為什么沒有實現預期目標,其根源是什么?韓國生育政策轉型的經驗和教訓是什么?

圍繞這個議題,吉林大學東北亞研究中心的學者發(fā)表了學術文章《韓國生育政策轉型分析》,該文于2022年4月刊發(fā)于核心期刊《人口學刊》。在該文作者看來,這或許能對中國相關問題的討論和解決提供參照。

“人口問題的本質是社會問題?!睂τ陧n國生育政策轉型未達預期、生育持續(xù)下跌的原因,該文作者分析,第一,女性把更多精力用于社會經濟活動,再加上韓國在就業(yè)等經濟社會領域普遍存在的性別歧視、家務與經濟活動難以協(xié)調等因素,使得女性育兒機會成本提高,晚育、少育、不育成為理性選擇。

第二,婚姻推遲和不婚是影響鼓勵生育政策實施效果的重要微觀因素。20世紀50年代韓國男女結婚年齡分別為25歲和20歲,但到2019年分別提高到33歲和30歲,女性的結婚年齡上升幅度大于男性。

同時,韓國女性的平均初產年齡不僅高于OECD(經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成員國29.2歲的平均水平,還遠高于日本(30.7歲)、美國(27歲)、意大利(31.3歲)等國。韓國不孕人數也在持續(xù)增加,不孕患者人數從2010年的18.3萬人增加到2019年的23萬多人,這也成為低出生率的原因之一。

第三,高生育、高生活成本是關鍵宏觀約束因素。韓國胎教、早教、入托以及從小學到初高中的課外輔導班越來越盛行,學費支出一直走高,給育齡群體帶來巨大負擔。孩子的教育費用再加上學貸、房貸所形成的沉重的經濟壓力以及社會階層的固化等,使年輕人的悲觀和挫敗感加重,逐漸偏離“結婚生子”的“正常軌道”。

韓國的住房價格也在持續(xù)上揚,從2000年到現在韓國的住房價格提升2倍,這必然提高年輕人的居住成本,加大結婚的難度。同時,韓國的家庭負債規(guī)??焖贁U大,由2003年的472萬億韓元增加到2020年的約1000萬億韓元,家庭負債增長率由1.6%提高到7.9%,家庭債務占韓國GDP的比重由1990年的40%上升到2019年的90%。

對于韓國生育政策的困境,作者總結道,韓國的經濟發(fā)展過程實際上是資本無限擴張和膨脹的過程,高效的資本運作邏輯和資本對勞動的掠奪,一方面全面提升資本的剝削效率和婚育成本,另一方面相對降低勞動收益和生育收益,人口再生產條件惡化,年輕人只能對生育望而生畏,知難而退。

東亞地區(qū)為何快速陷入“超少子化”?

“東亞地區(qū)出現的‘超少子化’現象是后發(fā)國家‘壓縮型’工業(yè)化發(fā)展模式引發(fā)的高強度競爭環(huán)境的副產品?!比毡九哟髮W社會福利學系教授沈潔在其《“超少子化”現象的政策思考——兼論日本與韓國的經驗與教訓》(2022年3月)一文中提出這樣的觀點。

該文統(tǒng)計了近年歐美和東亞主要國家(地區(qū))的生育率指數,根據2019年數據,法國的生育率為1.86,德國為1.54,英國為1.68,瑞典為1.71,美國 1.64。

據2020年數據,日本的生育率為1.34,韓國0.84,中國1.30,中國香港特區(qū)1.10,中國澳門特區(qū)1.20,中國臺灣1.06。其中,韓國、中國臺灣、中國香港特區(qū)在參與統(tǒng)計的180多個國家(地區(qū))中居下位。

沈潔總結道,從全球分布看,東亞地區(qū)已經成為低生育率的洼地,面臨著較大的人口風險。

為什么唯有東亞地區(qū)快速陷入“超少子化”陷阱?這是各國社會政策學界普遍關心的命題。沈潔在這篇論文中聚焦東亞“壓縮型”經濟發(fā)展因素和文化因素兩個維度進行了原因分析。

她提出,東亞國家利用“后發(fā)國家”優(yōu)勢,僅僅花費數十年的時間就實現了早期發(fā)達國家經歷了幾百年才達成的工業(yè)化目標,但是在獲取“后發(fā)國家利益”的同時也不得不接受其負面效應。

最大的負面影響,是市場導向的發(fā)展模式對后發(fā)國家固有的社會結構和文化結構的沖擊,出現了激烈的職業(yè)競爭、教育競爭、為不停奮斗不得不晚婚晚育或者非婚不育的現象。

“年輕一代在這樣高強度競爭和高密度社會環(huán)境中,其生存的本能優(yōu)先于生殖本能,即優(yōu)先選擇生存,而后才能考慮生育,表現出與前幾代人不同的價值取向和生活方式選擇?!鄙驖崒懙?。

她特別指出,由于我們對“壓縮型”工業(yè)化發(fā)展所帶來的負面影響認識不足或者認識過晚等因素,過度強調經濟發(fā)展和經濟指標評價體系,而忽視了家庭、婚姻、育兒等生活保護政策和生活指標評價體系,這也是不得不反思的原因。

從文化因素看,沈潔提出,東亞各國工業(yè)化實現時間大大縮減,而傳統(tǒng)婚姻家庭價值觀變化則需要一個漫長的演進過程。這兩者之間的不同步以致沖突,是引發(fā)“超少子化”問題的重要原因。

比如,受傳宗接代觀念束縛,不少家庭仍然是優(yōu)先選擇生育男孩,導致現今我國育齡女性人口減少與育齡男性人口相差3000萬人。韓國也承襲了與我國同樣的優(yōu)先生育男孩的思維,同樣面臨著性別比例嚴重失衡的處境。

“重男輕女的傳統(tǒng)文化導致育齡女性人口減少問題,是東亞進入‘超少子化’陷阱的一個特殊文化因素。”沈潔寫道。

此外,值得特別注意的一個因素是生育社會政策的介入時間。

沈潔總結道,日本在1989年生育率下降到1.57的時候開始逐步采取政策介入,如增設保育所和幼兒園等,試圖提高生育率。韓國則是在2003年生育率下降到1.19,出現深度“少子化”危機時才開始政策介入,已經錯過了最好的政策介入時機。

激勵生育政策“靶子”在哪?

“如何走出東亞地區(qū)‘少子化’困境,需要東亞命運共同體的智慧和勇氣,因為這是前人沒有走過的路?!鄙驖嵲谡撐闹邪l(fā)出這樣的感嘆。

中國如何應對剛面臨的“少子化”問題?在沈潔看來,早于中國體驗“少子化”困擾的日本和韓國的政策探索,有三點值得深思。

其一,僅僅以激勵生育率提高為目的的政策雖然有短期效果,并不能從根本上扭轉“少子化”問題。東亞地區(qū)“壓縮型”工業(yè)化發(fā)展形成了高度競爭的社會,導致新一代優(yōu)先選擇了個人的“生存本能”,而將人類的“生殖本能”置于次位選擇。讓每個人從高度的競爭壓力和競相攀比之下解脫,還原質樸的生活常態(tài),安心生兒育女,應該是社會政策的基本取向。

比如,近年來,日本通過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政策,改革勞動方式,緩解家庭的競爭壓力與焦慮。2017年以及2021年日本相繼對《育兒·照護休假法》進行改正,進一步推進男性利用帶薪育兒和護理休假制度。在育兒休假政策上,男性的使用率一直徘徊在6%以下,為促進男性積極參與家庭兒童照護,各級地方政府設置咨詢窗口并開辦各種類型的講習班,2021年男性利用休假制度比例上升到13%,期待今后提高到50%左右。

其次,日本還引入彈性休假制度。法規(guī)規(guī)定了授予對有育兒或者老年人照護需求者申請彈性工作制的權利,職工可以根據家庭生活需求,自己決定勞動方式、勞動場所和勞動時間,雇主和被雇傭者通過簽訂勞動契約方式,計算勞動時間和勞動報酬。

其二,增加公共型家庭服務的數量和質量,減輕由家庭提供“無酬照料勞動”的負擔。首先是增加幼兒園、托兒所數量,讓所有想進幼兒保育機構的家庭都能得以實現;其次是增加學齡前兒童財政支出,減輕育兒家庭經濟負擔。最后一個方面是老年人照料社會化。日本2000年實施護理保險制度,對需要照護的老人和家庭提供公共護理服務,個人負擔10% -30%,其余由護理保險制度負擔。

其三,營造新興的戀愛、婚姻、家庭社會文化。如,日本地方政府相繼推出結婚津貼補助以及生育醫(yī)療援助等制度,29歲以下結婚夫婦補助60萬日元,將冷凍卵子和精子醫(yī)療行為納入醫(yī)療保險,讓他們在自己最合適的時間、地點選擇結婚生育。

沈潔還提出,是否推行過計劃生育政策也會影響現今激勵生育政策的效果。對比來看,日本沒有推行過具有較強約束力的計劃生育政策,但是有通過倡導和宣傳等社會動員方式,誘導家庭選擇少生優(yōu)育的時期。

韓國則實施過半強制性計劃生育政策。如,韓國1965年推動“三孩兒運動”,即擁有三個孩子是最理想的家庭;1970年代初鑒于生育率依然高過4.5,政府隨即推出“二孩兒運動”;為了向不生男孩不罷休的傳統(tǒng)觀念妥協(xié),將孕期性別診斷醫(yī)療行為合法化,從而導致男女性別比例嚴重失調;進入20世紀80年代之后,韓國繼續(xù)強化計劃生育政策,推動了“獨生子女運動”。

“從長期以來推行的計劃生育政策轉向激勵生育政策,在操作上遇到種種難題,這使韓國在政策轉型上花費了比日本更多的時間和周折?!鄙驖崒懙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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